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《关于在市直机关进一步开展“无疫机关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我局扎实推进“无疫机关”“无疫单位”创建活动,局本级被评为市直机关“无疫机关”。
在局属单位申报基础上,经机关党委综合审核,共确定10个局“无疫单位”创建对象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市接待办、市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、长春宾馆、市直机关文印中心、市直机关卫生所、市委机关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、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、德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